母亲实在受过许多的苦。
当我作小孩子的时候,家中的生活非常艰难。
每日吃很苦的饭食。
一到冬天,屋子既不够暖和,身上穿的衣服又单薄,母亲和我手脚总是冻得裂成许多破口,疼痛得很。
我年幼的时候常惹母亲生气,使母亲难过。
不过却知道帮助母亲过日子。
没有力量作别的事,每天清早起来,便拿一个筐子,到本巷内几家大公馆门外倾倒秽土炉灰的地方拾些碎煤,拿回家里来生炉子,这样就减少家中一笔买煤的开支。
到我入校以后,仍是每天早晨拾过煤,再夹著书包去上学。
一直到我十二岁住校,这件工作才算放下。
在我读书的时期中,走读的时候每月只交二三十个铜币的学费,还不算太难。
到十二岁住校的时候,连学费和膳费,每月要交二百几十枚铜元,(合银币两元几角),就感到困难了。
不过那时学校中有一种奖金,就是每学期大考的时候,每班考取第一二两名的学生,下一学期可以完全免交学膳费。
我在高小二年半之久,每学期总是因得奖金而省下了学膳费。
那几年虽然不能再拾碎煤帮助家庭,但家中减少一个人的饭食,比拾碎煤节省了许多,母亲的日子过得稍宽裕些了。
到了我十四岁的秋季,从高小毕业,升入中学。
(我从初小到中学毕业,都在伦敦会所设立的萃文学校读书。
)那时学校改变了办法,增加学生的学膳费,招收外面的学生。
(以前是只收教友家的子弟)。
每月每个学生要交两圆钱学费,四圆钱膳费。
但教会的学生可以由教会领到两圆钱的资助,每月自己付四圆钱。
奖金的办法也略有更改,就是每学期大考的时候,每班考取第一名的,第二学期免收膳费,考取第二名的,免收学费。
教会里学生的学费本是由教会担负,所以若考取第一名,免交膳费,那也就是不出钱读书、不出钱吃饭了。
到了我入中学二年级(我不太清楚记得是二年级或是三年级了)的时候,校中因为经费不足,把奖金缩减,改为高小一年至三年张贴总榜,中学四年也张贴总榜。
全高小、全中学各取两名,这四名学生可以得奖金。
这样七个班次一共取四名,校中可以省下十名学生的奖金。
我在高小和中学读书的时候,就靠著得奖金读书,母亲不过为我作衣服,给我一些买书和零用的钱。
到了我在中学四年级的时候,奖金完全取消,只发一点奖品。
我最后所得的奖品是一本皮面金字的新约,和一本布面带谱的颂主诗歌。
我在高小和中学的几年,既没有交过多少学膳费,家中的房租又渐渐增多,母亲受的苦当然也逐渐减少,这时比起十年前来,已经可算出幽谷而迁乔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