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个人传记 > 代祷使徒豪威尔

第二章 两个震撼


在豪威尔廿二岁之前,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是以改变他平静的家居生活。那时他已经是个近六呎高的青年,容貌英俊,肩膀宽阔,有灵巧的双手,和典型威尔斯人的方正额头。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眼睛,水晶般澄澈且深邃,如同先知的眼睛。然而,在安详的表面下,强烈的理想如猛浪般汹涌。那时,他想多看看这个世界,多赚一些钱,而美国就是一块吸力最强的磁石。在他住的那个小镇上,有几个到美国闯天下的青年,经常带来一些关于他们如何赚到大钱的消息,比方说在美国一天赚的钱在南威尔斯要花一个星期才能赚到等等。当豪威尔听到这些令人振奋的消息,即使是家庭的力量,也无法遏阻他要出去闯荡的意念。在他「心中交战的意念,每一次都是去美国的一边获胜」。他的兄弟都忙于在职进修,他却决定要「赚大钱后及早退休」!他有位堂兄,名叫伊凡•利瓦伊斯(Evan Lewis ),已经移民到匹兹堡附近的钢铁区新堡(New Castle ),并在那里工作。豪威尔决定离家出去闯天下后,便乘船去投奔他,后来他在一间锡矿场谋得一份差事。

见证人如云彩般

在他离开布利南曼之前,上帝的一句话临到他,日后他认为那句话是他献身之前最大的祝福。在他出航前一个月左右,一个星期日的晚上,他到教堂的时间迟了,教堂里己挤满了人,他只能站在门廊外,牧师正读着希伯来书十二章第一节:「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,如同云彩围着我们……。」他解释说:「这些见证人,就是前面几章提到有信心的人,我们要明白,他们正围绕着我们,我们知道他们都是真实的,因为摩西和以利亚都曾在主改变形貌的山上与主交谈过,门徒都看见了他们。」牧师好像知道豪威尔在倾听,所以他直截了当地说:「年轻人,也许你正要离开家,到一个父母再也见不到你的地方,但是,请记得:如云彩般的见证人和上帝都会与你同在。」这些话深深印在豪威尔的心版上。这是段新的教训,对他而言,好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印象,深刻无比。他说:「我见到希伯来书12章22节所说的那座山,那是永生上帝的城邑,有名录在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。」接着他看见了他们,不是在监视他,乃是在鼓舞他、坚固他的信心。上帝大能的手再度荫庇他,在这个蒙拣选的器皿上加上更多的约束,直到祂将爱子向他显明。在那日来到之前,这些如云彩般的见证人成为他生命中最真实的帮助,一直与他同行。

离开家乡后,豪威尔在美国继续过着虔敬的生活,他在那里加入教会,并且从不错过任何一次的祷告会。只有一次,他几乎被属世的娱乐所诱惑而屈服,那次是一位朋友邀请他去观赏拳击赛,无疑地,从前他对拳击的兴趣成了诱惑的主力。然而上帝那约束的手在他身上,从不曾离开。拳击赛的前一天,他忽然想到:「如果你的父亲、叔叔或伯伯在这里,你会去吗?那么如云彩的见证人在这里,又有什么不一样呢?」于是他回绝了他的朋友,以保留他从上帝领受的福分。

过着这样一种正直的生活,上帝怎么让他了解他是在罪中生的,需要救赎?即使是教堂的牧师也认为他是会众中最好的青年,这表示——豪威尔所需要的,牧师本人也需要!他的例子几乎和保罗一样,在律法下是完全正直、无可指摘的。若一个人不觉得需要悔改,他就永远不会有寻求改变的动机。但是上帝自有祂的办法。

是否已重生

上帝借着豪威尔的堂兄伊凡•李维斯给了他第一个提醒。有一夜,伊凡问豪威尔是否已「重生」,这让豪威尔觉得很震惊。豪威尔从来没有听过这方面的讲论,他「像尼哥底母一般茫然」。但堂兄的问话令他觉得颇受伤害,所以他立刻自卫地分辩说:「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我的生活可一点也不比你差。」「重点不在此。这样吧!你可知道你是否已蒙拯救了?」「我是一个基督徒,这就够了。」尽管他口里不承认他并没有真正得救,然而内心的自信却有点动摇了,虽然这种争论总是得不到什么结果,但他的堂兄信心十足,并未就此罢休。

有一天,这种争论终于有了关键性的突破。那天,堂兄告诉豪威尔,他姊姊临终前,提到他需要救主的事,当她在讲述这件事时,他似乎「看到了加略山」。豪威尔仍然不明白他在说什么,可是本能地,豪威尔突然觉得自己好像置身圣地,有一个声音警告他说:「不要再争辩了。」这感觉非常强烈,使他决定离开那个地方,到外地去工作,不然他可能会去碰触那「禁忌的事」。

他搬到约百哩外的马丁飞利(Martin’s Ferry ),但就在车站,来送行的堂兄继续从前的主题,对他说:「如果你已经重生了,我就不会在意你离去,但见到你并没有真正被上帝得着,我实在不放心让你走。」豪威尔一直无法忘记这几句话。天国亲切的猎犬彷佛以不急不徐的步伐,稳定地追逐着他,永远以强劲的步履跟随着他。

直到有一天,他读了一本出色的书之后,这团疑云才逐渐消散,透出亮光。那本书名叫做「属灵世界中的自然律」(Natural Law in the Spiritual World ) ,作者是亨利•杜鲁门教授(Professor Henry Drmmond )。书中讲述杜鲁门本来一直无法为「生 命」下定义,直到他发现史宾赛(Herbert Spencer )所下的定义。史宾赛说:「生命就是对周围环境有反应。」小孩生下来就有五种知觉和许多不同的器官,每一种都能反应环境中的一种事物。例如:眼睛能看见景物,耳朵能听见声音,肺能呼吸空气等等。他说:「当我能对环境有所感应,我就有生命,一旦我再也不能感应到周遭的事物,那么我一定是死了。死亡就是表示你再也无法感应周围的刺激。」杜鲁门以这样的定义回溯到亚当身上。上帝曾告诉亚当,他违抗命令那日必定要死,但他是否死了呢?以史宾赛的定义来看,他在属灵方面是死了,虽然他的肉体仍继续活着,他己失去与上帝的相交,唯有借着牺牲另一个生命,才能使他回到上帝的面前。

读到这段文字时,豪威尔的第一个念头就是:他是否能感应到上帝,与上帝有交通?他能否说:救主就像他的母亲一样的真实?上帝是否每日都在他的生活中出现,还是只有在祷告会中他才会想到祂?如果他死了,他是否还能感应到另外一个环境?他曾是双亲的一部分,空间的距离是不会隔断彼此的亲密关系,但他与上帝却没有这样的关系。于是,过去堂兄常常说的话就再次浮现脑海:「人若没有重生……,就不能进入上帝的国。」「啊!我明白了!我相信救主,但我知道我并没有重生。到目前为止,在救主居住的属灵国度与,我尚未与祂相交,我还在神国之外,算是个死人,我的良善生活和宗教信仰都不能使我进入神国。尽管我并不是个醉鬼或窃贼,我还是会被摒弃于神国之外,因为我并未曾与上帝相交。」豪威尔说。

他在信仰上的自负一下子就被击溃了。虽然他没有被定上什么大罪,但他知道在他和上帝之间有一道鸿沟,今后,他心中对于永恒命运的关心,比生命中其他事物都要热切。

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